四川省护理自考本科专业规范调整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的工作部署要求,4月28日,受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院召开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本科专业规范与调整专家咨询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邹函副教授,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张必涛副院长,以及来自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成都大学、攀枝花学院等专家线上线下参会。
护理学院副院长张凤英教授对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学院作为牵头单位一直高度重视成人自考工作,始终把学生的教育培养放在学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自考专业规范调整工作部署会召开后,护理学院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成教院张必涛副院长高度评价了我院作为护理主考的专业性及高水平。他指出,《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明确了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主体责任、标准规范和监管职责,是今后我校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则。护理学院保持高品质成人教育,将助推我省护理自考事业不断发展。
考试院邹函副教授随后对《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进行政策解读,并表示四川大学护理学作为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在开考专业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相信护理学院能发挥学科优势、整合师资力量,以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根本要求,以规范专业设置为重点,确保我省护理自考专业向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专家咨询是会议决策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前期护理学院已组织教研室主任、自考课程负责人及护理教育专家,并会同配合院校成都大学杨林教授团队、攀枝花学院兰玛教授团队制订初步方案。本次会议特别邀请到了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护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高静教授团队、成都医学院曾兢教授团队等专家线上参会,就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共同明确了自考护理课程的基本架构,并进一步确定了此次课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新的护理教育发展阶段,优化成人学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规范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计划,提高自考教学质量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在成人教育学院鼎力支持下,我院将携手各姐妹院校,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的合作和交流,促进我省护理自学考试教育教学迈上新的台阶,为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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