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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及要求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3:15   来源: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8〕45号)要求,四川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有如下程序和要求:

一、规定和要求

1、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属同一准考证号,合格课程的专业编码、拟报的专业编码及申请毕业的专业编码一致,经所读办学学院(教学站点)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2、申请办理专升本各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1)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四川大学将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3、凡考籍基本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方可提出毕业申请。因毕业信息有误,本人未及时申请更改的,造成延迟毕业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4、办理毕业申请期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文通知时间为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5、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材料审核及提交

1、各办学学院(教学站点)审核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两份(详见附件2)。

2、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其背面粘贴考生考籍表。(详见附件4)

3、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各办学学院(教学站点)审核其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流程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四川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持全部毕业证书申请办理材料到所就读办学单位(教学站点)提出毕业申请及进行材料验审。

2、考生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信息查询系统(http://kj.sceea.cn/)上打印考籍表,并认真核对本人毕业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专业以及所有考试科目和成绩),信息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在考籍表上签字确认(署:“以上信息核对无误,签名***,*年*月*日”)。如考籍表上成绩不全,请考生自行在下方空白处填写实际已通过的科目名称、代码、成绩、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等。

3、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将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按表格要求粘贴在指定处。考生仔细核对申请表上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与本人考籍表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将签字确认无误的考籍表粘贴在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背面。

5、考生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好后交给所就读院校(教学站点)。

四、审定费用

审定费用按《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五、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的领取

1、通过毕业审核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的毕业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所就读的办学单位(教学站点)领取毕业证书和已密封盖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表》)。

2、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一次性发放,遗失不再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

3、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的同时,领取《四川大学自考助学班毕业证领取及本科学士学位申请须知》单,并签字确认(详见附件4)。

 

附件: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2、本科毕业证申请材料(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四川大学自考助学班毕业证领取及本科学士学位申请须知》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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